阳谷县中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18-07-03 15:26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阳谷县中医院需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折减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供应商是小微企业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二)节能(强制类产品)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但在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允许选择在节能清单之外的。 (三)节能产品(非强制类)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当期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清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并按要求填写节能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四)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并按要求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加分标准
(五)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连接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连接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连接 交付或实施时间:自报最短工期。 交付或实施地点:阳谷县中医院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服务期限:两年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八、公示时间 自2018年07月03日起3天。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07月0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阳谷县中医院 联系人: 地址:阳谷县运河东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昌奇 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LB66siZmB0a4L0keuMGs7w 发布人:阳谷县中医院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上一篇: 阳谷县中医院优质服务获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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